清丰县
河南省气象台发布大雾黄色预警[III级/较重]
发布日期:12月04日 05点00分
河南省气象台2024年12月4日17时00分发布大雾黄色预警:预计4日20时到5日12时,安阳东部、鹤壁东部、濮阳、新乡中东部、郑州东部、开封、商丘、许昌东部、漯河南部、周口、南阳中东部、驻马店、信阳部分县(市、区)将出现能见度低于500米的浓雾,其中濮阳、新乡东部、开封东部、商丘、周口中东部、南阳中部、驻马店东部、信阳北中部部分县(市、区)有能见度低于200米的强浓雾,局部能见度低于50米。请注意防范。上述地区的相邻县(市、区)也需关注。防御指南: 1.政府及相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做好防雾工作。2.机场、轨道交通、高速公路、港口码头等经营管理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,加强调度指挥,保障安全。3.驾驶人员出行前及时关注最新高速管控信息,开启雾灯,控制速度,保持车距,注意交通安全。4.尽量减少户外活动,外出时佩戴口罩,穿越马路注意来往车辆。(预警信息来源:国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)
标准
标准:12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的雾,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、大于等于200米的雾并将持续。
防御指南
1.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防雾准备工作;
2.机场、高速公路、轮渡码头等单位加强交通管理,保障安全;
3.驾驶人员注意雾的变化,小心驾驶;
4.户外活动注意安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