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原县
海原县气象台发布霜冻橙色预警[II级/严重]
发布日期:04月11日 11点27分
【预警信息发布中心】海原县气象台2025年04月11日11时27分发布霜冻橙色预警信号:预计12日清晨,海原县全部乡镇和街道最低气温降至-6~-3℃,有霜冻,对农业将产生严重影响,请相关部门和广大群众注意预防。(预警信息来源:国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)
标准
标准:24小时内地面最低温度将要下降到零下5℃以下,对农业将产生严重影响,或者已经降到零下5℃以下,对农业已经产生严重影响,并将持续。
防御指南
1.政府及农林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霜冻应急工作;
2.农村基层组织要广泛发动群众,防灾抗灾;
3.对农作物、蔬菜、花卉、瓜果、林业育种要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,尽量减少损失。
海原县气象台发布寒潮黄色预警[III级/较重]
发布日期:04月10日 03点44分
【预警信息发布中心】海原县气象台2025年04月10日15时44分发布寒潮黄色大风黄色沙尘暴黄色预警信号:受东移南下强冷空气影响,预计11-12日海原县全部乡镇和街道有一次寒潮、大风、沙尘天气过程。其中,10日后半夜到11日白天,有5~7级偏北风,阵风8~10级,并伴有沙尘暴或扬沙天气(能见度0.5~3千米);11日夜间到12日白天,有4~5级偏北风,阵风7~9级,伴有沙尘天气(能见度3~5千米);12日较11日,最低气温下降10~12℃,12日清晨,最低气温降至-5~-2℃,请相关部门和广大群众注意预防。(预警信息来源:国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)
标准
标准: 24小时内最低气温将要下降10℃以上,最低气温小于等于4℃,陆地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;或者已经下降10℃以上,最低气温小于等于4℃,平均风力达6级以上,并可能持续。
防御指南
1.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寒潮工作;
2.注意添衣保暖,照顾好老、弱、病人;
3.对牲畜、家禽和热带、亚热带水果及有关水产品、农作物等采取防寒措施;
4.做好防风工作。
中卫市气象台发布大风橙色预警[II级/严重]
发布日期:04月11日 04点37分
【预警信息发布中心】中卫市气象台2025年04月11日16时37分发布大风橙色预警信号:预计未来6小时,沙坡头区、中宁县有8级左右偏北风,阵风可达10级或以上,并伴有强沙尘暴天气,请相关部门和广大群众注意预防。(预警信息来源:国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)
标准
标准:6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,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,或者阵风11级以上;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, 平均风力为10~11级,或者阵风11~12级并可能持续。
防御指南
1.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大风应急工作;
2.房屋抗风能力较弱的中小学校和单位应当停课、停业,人员减少外出;
3.相关水域水上作业和过往船舶应当回港避风,加固港口设施,防止船舶走锚、搁浅和碰撞;
4.切断危险电源,妥善安置容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,遮盖建筑物资;
5.机场、铁路、高速公路、水上交通等单位应采取保障交通安全的措施,有关部门和单位注意森林、草原等防火。
海原县气象台发布沙尘暴橙色预警[II级/严重]
发布日期:04月11日 05点20分
【预警信息发布中心】海原县气象台2025年04月11日17时20分发布沙尘暴橙色预警信号:预计未来12小时,海原县全部乡镇和街道有能见度低于500米的强沙尘暴,请相关部门和广大群众注意预防。(预警信息来源:国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)
标准
6小时内可能出现特强沙尘暴天气(能见度小于50米),或者已经出现特强沙尘暴天气并可能持续。
防御指南
1.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大风和沙尘暴工作;
2.关好门窗,加固围板、棚架、广告牌等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,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,遮盖建筑物资;
3.注意携带口罩、纱巾等防尘用品,以免沙尘对眼睛和呼吸道造成损伤;
4.行人注意尽量少骑自行车,刮风时不要在广告牌、临时搭建物等下面逗留;呼吸道疾病患者、对风沙较敏感人员不要到室外活动。
5.有关部门和单位注意森林、草原等防火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