泾源县
- 泾源县气象台发布暴雪蓝色预警[IV级/一般]
- 发布日期:11月24日 01点13分
- 标准
- 标准: 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4毫米以上,或者已达4毫米以上
- 防御指南
- 1.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雪灾和防冻害准备工作;
- 2.交通、铁路、电力、通信等部门应当进行道路、铁路、线路巡查维护,做好道路清扫和积雪融化工作;
- 3.行人注意防寒防滑,驾驶人员小心驾驶,车辆应当采取防滑措施;
- 4.农牧区和种养殖业要储备饲料,做好防雪灾和防冻害准备;
- 5.加固棚架等易被雪压的临时搭建物。
- 泾源县气象台发布大雾橙色预警[II级/严重]
- 发布日期:11月23日 12点52分
- 标准
- 标准:6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200米的雾,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200米、大于等于50米的雾并将持续。
- 防御指南
- 1.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防雾工作;
- 2.机场、高速公路、轮渡码头等单位加强调度指挥;
- 3.驾驶人员必须严格控制车、船的行进速度;
- 4.减少户外活动。
- 泾源县气象台发布道路结冰黄色预警[III级/较重]
- 发布日期:11月23日 03点41分
- 标准
- 标准:当路表温度低于0℃,出现降水,12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影响的道路结冰。
- 防御指南
- 1.交通、公安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做好道路结冰应对准备工作;
- 2.驾驶人员应当注意路况,安全行驶;
- 3.行人外出尽量少骑自行车,注意防滑。
- 泾源县气象台发布大风蓝色预警[IV级/一般]
- 发布日期:11月23日 03点35分
- 标准
- 标准:24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,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,或者阵风7级以上;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, 平均风力为6~7级,或者阵风7~8级并可能持续。
- 防御指南
- 1.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大风工作;
- 2.关好门窗,加固围板、棚架、广告牌等容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,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,遮盖建筑物资;
- 3. 相关水域水上作业和过往船舶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,如回港避风或者绕道航行等;
- 4.行人注意尽量少骑自行车,刮风时不要在广告牌、临时搭建物等下面逗留;
- 5.有关部门和单位注意森林、草原等防火。
- 泾源县气象台发布寒潮黄色预警[III级/较重]
- 发布日期:11月24日 06点47分
- 标准
- 标准: 24小时内最低气温将要下降10℃以上,最低气温小于等于4℃,陆地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;或者已经下降10℃以上,最低气温小于等于4℃,平均风力达6级以上,并可能持续。
- 防御指南
- 1.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寒潮工作;
- 2.注意添衣保暖,照顾好老、弱、病人;
- 3.对牲畜、家禽和热带、亚热带水果及有关水产品、农作物等采取防寒措施;
- 4.做好防风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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