岳普湖县
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气象台发布暴雨蓝色预警[IV级/一般]
发布日期:08月31日 03点15分
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气象台2026年8月31日15时15分发布暴雨蓝色预警信号: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气象台2026年8月31日15时15分发布暴雨蓝色预警信号:预计今天夜间到9月3日白天,伊犁河谷、博州、塔城地区、阿勒泰地区西部北部、石河子市、乌鲁木齐市、昌吉州、阿克苏地区北部、巴州北部等地山区的局部区域先后有暴雨,累计降水量25~40毫米;上述区域出现短时强降水、雷暴大风、冰雹等强对流天气的可能性较大,发生局地山洪和泥石流、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的气象风险等级高,请加强防范。(预警信息来源:国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)
标准
标准: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,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。
防御指南
1.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暴雨准备工作;
2.学校、幼儿园采取适当措施,保证学生和幼儿安全;
3.驾驶人员应当注意道路积水和交通阻塞,确保安全;
4.检查城市、农田、鱼塘排水系统,做好排涝准备。
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气象台更新大风橙色预警[II级/严重]
发布日期:08月31日 09点12分
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气象台2026年8月31日21时12分将大风蓝色升级为大风橙色预警信号:目前,博州、塔城地区、阿勒泰地区的部分区域已出现11级西北阵风,预计未来24小时,上述区域和克拉玛依市、石河子市、乌鲁木齐市、昌吉州、吐鲁番市、哈密市等地的局部区域有11级西北阵风,风口阵风12~13级,部分区域有扬沙或沙尘暴。请加强防范。(预警信息来源:国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)
标准
标准:6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,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,或者阵风11级以上;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, 平均风力为10~11级,或者阵风11~12级并可能持续。
防御指南
1.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大风应急工作;
2.房屋抗风能力较弱的中小学校和单位应当停课、停业,人员减少外出;
3.相关水域水上作业和过往船舶应当回港避风,加固港口设施,防止船舶走锚、搁浅和碰撞;
4.切断危险电源,妥善安置容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,遮盖建筑物资;
5.机场、铁路、高速公路、水上交通等单位应采取保障交通安全的措施,有关部门和单位注意森林、草原等防火。